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

學佛釋疑(一) 布施剩飯

持律師:尊者霆都 (西元1855-1926)
Bhaddanta Tejavanta
(Thain Tow Sayadawbhuya Gyi)
ထိမ္ေတာဆရာေတာ္ဘုရားၾကီး
中譯者:曾國興








學佛釋疑()
布施剩飯

問:難道只能布施最新的食物,即便有誠意也不宜佈施剩餘的食物嗎?

答:當有受者到來之時,若有誠意善念,也將剩餘的食物可以布施。








譯:剩餘的飯食也應當布施。《法句經》

 
研析:以上乃出於《法句經.施捨最初五種物品的婆羅門典故》:時常布施最初五種物品的婆羅門正在用餐之時,佛陀捧缽到來其家門口。婆羅門妻子擔心,倘若她的丈夫看到世尊,勢必將會佈施剛煮好飯菜,因此讓她麻煩再準備菜餚,於是用她的身體遮擋丈夫視線,不令他看到世尊在門口乞食。這位婆羅門也不知情之下,繼續用餐。後來婆羅門才發現世尊的到來,但也無可奈何,餐盤內只有剩飯。因此請示佛陀:可否布施剩食呢?當時佛陀就說:「我未嘗說不需求施者的剩食。婆羅門!最初的食物適宜布施予世尊;中間的食物也適宜布施予世尊;最後僅剩一團飯食也適宜布施予世尊。婆羅門!我佛乃端賴他人的布施而活命,誠如餓鬼也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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