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
歸敬彼世尊 應供 正等覺
主題:演說者、聽聞者皆應存淨心
主講者:Ashin Nandamalabhivamsa(國際上座部佛教大學校長)
中譯者:曾國興
【1】「演說者、聽聞者皆應存淨心」──所謂「演說者」是指說法者(Dhammakathaka);所謂「聽聞者」是指聽聞佛法的各位聽眾。雙方面──說法者的心存清淨是相當重要;聽法者的心存清淨也是重要的。因此,即以「演說者、聽聞者皆應存淨心」為主題,我從佛陀曾經所說過的教法中摘取後向各位開示。必須要了解:「說法者究竟以什麼心態來說法?至於聽法者究竟以什麼心態來聽法?」【2】佛陀曾經指導我們:「能令生起功德利益的方法。」
根據歷史記載,「三藏經書」開始流傳到我們緬甸,時間是在浦甘朝、阿奴律陀國王(英:Anawratha King)時代。但卻有比其更早就流傳到緬甸的可能。為什麼呢?因為比「浦甘朝」更早的有一個朝代「室利差旦羅朝」(英:Sarekhettara Khit)。於陀達保國王(英:Dvattabhaung King)時代,將過去尊者馬勝對尊者舍利弗所說過的「Ye dhammā hetuppabhavā, tesam hetum tathāgato āha.諸法從因生,如來說彼法之因」這句偈誦記錄在金漆的貝葉、摺子。從挖土中獲得了這些史料。也就是說,蒲甘朝之前室利差旦羅朝(又名卑朝)就有如此微妙的佛法。
【3】如此傳來的佛陀教法相當多。就以頁數來說,約有兩萬多頁。甚至是,相同的經文就已經縮減排印好的。
持三藏頭銜(Tipitakadhara)~
今日,在遴選「持三藏者」的考試並不是規定這些所有的書目。僅有規定二十冊。這二十冊的頁數共有8026頁。必須要背誦出8026頁中就有的內容。至少要準備十年。過程中必須能夠背誦。假如能背誦,即發予「能持」(巴:Dhara)頭銜。
【4】自己背誦出來的經文意義,巴利經原文意義,注釋書意義,疏鈔意義等這些意義都必須要仔細研讀;為了理解而學習之後,必須要參與「筆試」。假如能通過,即發予「精通」(巴:Kovida)頭銜。
「能持」是指能口誦者,「精通」是指會通者。【5】因此,在緬甸獲得了這兩種頭銜方能成為「持三藏者」。
雖然三藏已經流傳~
想要說的是,雖然在緬甸三藏已經有在流傳,信奉三寶的優婆塞、優婆姨的有關三藏的知識仍然微弱及貧乏。
主要的困難處~
為什麼依然微弱呢?「因為沒有時間;因為無法能夠研究;因為做生意;因為要應酬」也許將會這樣說。這並不是主要的困難處。主要的困難處在於佛所說的法是以巴利文來演說。以巴利文來演說的法要譯為緬文不是很容易。當然現在已經有緬譯,但是不會巴利文是主要的困難處。
說法方式的沿革~
信徒只會聽和尚的開示 。過去有出現過「立扇說法時期」與「反立扇說法時期」。【6】將大扇立於前面遮住半臉,把自己背過的經文全部念出來,內容沒有豐富華麗。對於這樣的時期叫「立扇說法時期」。緬甸信徒以「立扇說法」為始,就聽聞佛法了。
當這個「立扇說法時期」結束之後,又出現了「反立扇說法時期」。這個時期到底做出了什麼呢?是出現了「將大扇置於一邊,拿出稿子後,故事中的偈誦,悲傷及憂愁的情節為優先演說的方式。」
如此,緬甸的說法方式還是與「三藏」有差一大距離。用這樣的方式所說出來的法,難道不是也出於「三藏」嗎?當然是出於「三藏」。【7】縱然如此,大部分是故事內容居多。因為以情節來說法,信徒就好像看戲一般。聽法的時候只注意到情節。和尚說到思念情節的階段,還會拭淚聽法。
經過了這些時期之後,到了近代,在緬甸誕生一位居於薩甘山脈的“A Ni Cakhan Sayadaw”(本名智者Pantita)。這位師父不會說具有相思的情節。說法的方式是,首先將要說的巴利經文全部念誦之後,再譯為緬文。即出現了「巴利文全」說法方式。
對於「巴利文全」說法方式,一開始大部分的人都不習慣聽。而我曾經聽過,有一時這位A Ni Cakhan師父到瓦城說法結束後,必須搭船渡過伊洛瓦底江。【8】是時,國內戰亂的期間,英國人拆斷了薩甘大橋,於是大橋截斷的兩大節落入江裡。從薩甘山脈到瓦城,必須坐船渡江。那時候的船是一種船夫必須要站著划的。仰光也有這樣的船。現在就不是用這樣來划船。是用引擎來開船。就這樣,搭船渡過對岸。
有一天,這位師父說法結束後回去的路程中,他坐在船尾,另一位師父坐在船首,買菜回來的兩位優婆姨坐於船的中間。【9】這兩位優婆姨相互談論:「昨晚去聽了A Ni Cakhan師父的開示,念完巴利文後作緬譯,根本聽不懂。」
意思是說,雖然念巴利文的方式來說法,佛法卻與信徒沒有變得接近,仍舊遙遠。為什麼呢?對於這樣的方式,在信徒的耳中沒有變得清楚。因為如此,所以佛陀所說的三藏與信徒依舊遙遠。
到了近代,出現了許多的禪修中心,像馬哈希大師,他會仔細演說經典。為了信眾容易記住,將巴利經文作成詩詞來說法,信徒與佛法有了適當的接近了;信徒與經文的距離也漸漸接近了。
【10】到了現代,說法的方式該改變的都有在改變。聽眾也該改變的也有在改變。可以說,接受度也有了進展。這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。
只有教書任務~
我也有說法,但並不是一輩子背負了說法任務。我在學院的教書任務也愈來愈繁重。到了一定的年齡,赴於國外學習外文,學會了一定的程度之後,再教書予外國人。為了外國人了解佛法,學會了言簡意賅的教書態度。
【11】外國人與緬甸人有甚麼差別呢?外國人上課的時候,一旦有了不了解立即舉手,毫無緩慢提問問題。
緬甸人卻不如此,自從「立扇說法時期」伏首聽法的習慣直到迄今。習慣這樣聽法。無論聽懂或不懂,依然伏首聽法。無論了解或不了解,聽完開示。假如遇到長篇大論的和尚,在座的聽眾有的騷動難安,有的聽著睡著。如此,經歷了各說法時期。
今天,我以教書的方式來說法。為什麼用這樣的方式來說法呢?因為我不會用其他的方式來說法。【12】且也不想用其他方式來說法。我有心:怎樣說法才讓人清楚明白。假如我要解說讓人聽得懂,自己本身先要了解才能演說。一個主題,假如解說者本身了解透徹,那麼當然聽眾也會了解的。解說者本身有把握,聽眾才會了解的。
因為應該要說法而說~
所以,今天我要說法,心有「應該要說法而說」的認定。實際說法的時候,必須注意到不要雜有廢話。此法非屬個人的教法,而是佛陀的教法,但願聽者能聽得懂!【13】我們緬甸人手中早已握住了「三藏」,已經有上千年了。到今日為止,「三藏」依舊鮮少流入到人們的腦海之中。
縱使說已經流傳了,到底流傳了什麼呢?五百五十本生譚,法句經故事等頗多的情節流傳到腦海。精實的法義鮮少流傳到腦海。我希望許多的精實法義流傳到腦海。因此我要說法。為了自己的意旨正當,依循佛陀的教法而使自己心存清淨,進而我會努力說法。
收之吋針,失之大釜~
即便如此,前天有一位師父來電:「Sayadaw!聽說師父您都在說法,假如這樣,您將會面對到『收之吋針,失之大釜』。」
【14】「等一等!您說的『收之吋針,失之大釜』,是什麼意思?」接著我問。他的意思中含有責怪「在學院不教書,到處去說法」。他的意思是,教書予僧眾的利益就好比是個「大釜」,向優婆塞、優婆姨說法的利益好比「吋針」。
他就說了他的看法,而我不以為然。我們得教團依靠著優婆塞、優婆姨。而佛陀本身允許四眾弟子攜手弘法。
和尚不能只是教書予僧眾。也讓信眾了解佛法而應該說法。【15】佛陀本身在建立佛教的一開始,就勉勵弟子遊行教化。也曾說:“Dhesetha bhikkhave dhammam adhikalyanam majjhekalyanam pariyosanakalyanam.──諸位比丘,演說具有初善、中善、末善的佛法吧。”為什麼勉勵弟子說法呢?因為“assavanata dhammssa parihayanti”,人們沒有聽聞到佛法就會喪失覺知。確實如此,因為沒有聽聞到佛陀的教法,就無法獲得「覺知」。一旦聽法之後,才明白「原來佛法有這樣的道理」。信眾獲得「覺智」,其利益並不是「收之吋針」而已,獲得的利益竟是比吋針、釜頭來得大的利益。
為了佛教久住~
【15】因為,所謂「佛教」,並不是由我們比丘來弘法。必須由優婆塞、優婆姨加入才行。換句話說,支撐佛教有四根大柱子,即是:比丘、比丘尼(緬甸國內今無比丘尼,所以由戒女來弘法)、近事男、近事女。必須由各方面勤奮努力才能讓這個佛教大組織維持久住。
意旨要正當~
因此,並不是像那位師父所說的「收之吋針、失之大釜」。「法」必須要講的。但是意旨要正當。說法者的意旨必須要正當。
還要說一件事情。主辦「佛學開示」者的意旨也必須要正當。【17】在緬甸國內,聽到一些難過的消息。爆料說:「像承包商公司那樣來主辦「佛學開示」」的消息,是否真假我倒不曉得?舉辦了長期的「佛學開示」,所獲得的供養金一半供養予說法者,剩餘的歸為支出費用;租擴音器等費用。有的舉辦得相當有規模。我就聽說了這些消息。這裡必須要說:「不應該發生這樣的事情」。
佛教活動,應由佛教的見識來舉辨。應該站在熱愛佛法立場來主辦。因為「法」是至為微妙殊勝,必須讓每個人有機緣聽聞佛法。
另外,我還要說,也有的人以計畫性來主辦「佛學開示」。意思是說,「佛學開示」的場合內設有勸募的人。值得注意的是,為了獲得許多的供養金而做出了極力勸幕的動作。【18】對於此事,我很難過。難過是因為,我看到信眾的供養,發現貧窮者的口袋中掏出來的紙鈔已經是枯黃的。這就形成了信眾因為想要聽法而繳交金費來聽法一般。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。
無論供養者要不要捐獻,身為「法師」,人家請法必須要說法的。「不是因為想要獲得供養而說法,而是因為說法而獲得供養」應該是這樣才對;不是因為欲獲供養而說法。所謂「供養法會」是供養者有功德,而供養者本身意在供養法會而供養。說法者不應該期盼這些。要不是如此,將會成為一種「交易」。不是沒有發生過這些事情而我向壁虛構,確有此事。
【19】在其他城市的一場「佛學開示」,有一位非常有名的法師(這裡不提出這位師父的上下了)說法結束;接受供養後已經坐在車上準備要回去,這各時候一位主辦居士說:「等…等,還沒結帳。從供養金中扣除租擴音器費是多少,租地毯費是多少,租電燈費是多少,租機器費是多少…這些還沒有結帳好,供養金還不能交給師父。」確有發生過此事,這並不是故事。在緬甸有像這樣的現象,是不應該發生的事。
除此以外,有些人堵在入場門口勸募,我深深覺得這是不對的。為什麼呢?因為聽法者在功德箱中沒有投下供養金,自己會覺得羞愧(因為勸募者站在前面)。【20】假如,沒有投錢在捧在勸募者手中的缽內而入場,這也許對聽法者將會有感到害羞。這些事實在不應該發生。
聽法是應該要免費。由於對方生起歡喜而佈施,那是應該接受的。為了別人捐獻而不應該去勸幕。我對這件事情,是完全不喜歡。我也曾聽說,利用我的名義募款。用擴音器大聲叫嚷幕款說:「師父身體欠安」。這相當可恥的事。這就等同討取別人的可憐而幕款。這已經降低到「乞丐」階級。不應該有這樣的事。
【21】過去一年,我結束一場開示後,第二天赴於星加坡,目的根本不是去醫療。結果,信徒認為我去醫療。每年邀我到星加坡開阿毘達磨課程。結果,主辦這場的人擅自主張幕款:「師父到星加坡去醫療,接受醫療費用的供養」。後來傳到我的耳邊,我也根本不需要醫療費用。身為法師,到哪裡就有功德主自然會出現的。到星加坡,就有星加坡居士,都是他們捐獻。假如需要醫療,就幫我醫療。而且,我根本不是為了醫療而到星加坡。這樣的說法,實在不好。傷及我的尊嚴,不應該有這樣的說法。【22】對於這樣的事必須要留意。這是我敘述了親身經歷過的事情。
供養法會~
所以說,假如供養這場法會,就讓想要供養者供養。不需要叫嚷:「接受捐獻」。為了讓供養者方便供養,應當要設置一個地方。不應該擺出功德箱或功德缽。有的甚至堵住路口幕款。
到底是「幕款」,還是「收費」~
有一次,我與一位居士到蒲甘。旅途中有一站,前面就用欄杆攔著幕款。用甚麼形式來幕款呢?用收據來幕款。既然是募款,在收據上寫五十元。一到站就對方已經撕好收據。【23】於是跟我一起來的居士本來就不是好惹的。他就說:「你們這些乾嗎?到底是募款,還是收費」。對方說:「是幕款的啦」。「哼!既然幕款,為何寫五十元呢?我只想捐五元。」說完,只給五元後立刻開車。這是我親身經歷過的一件事。
仰光的一位居士~
另外,我在「單林」(Than Lyin)那邊建寺,建寺是用居士供養的資具來建設的。而由居士他們隨著歡喜心來佈施,我不需要去募款。隨著他們的心意來布施的。仰光的有一位男居士跟我說甚麼呢!【24】說:「師父,您建寺院,請幫我印收據。我會幫您幕款的。」。我說:「居士,你怎麼說呢?一輩子,我不是這樣幕款的和尚。不要這麼做。」世界上,還有這種人。假如自己想要布施,自己佈施就好了,不應該向人募款。
「蒙村」的一位居士~
前幾天,我到「蒙村」說法。主辦的一位居士說:「慈允我們發師父的簡介」。我說「好吧」。於是他們先讓我過目已經騰好的稿子。內容究竟有甚麼呢?寫著「師父有別人供養的寺院,而且現在也有建設新的寺院,已經完成的有幾間,未完成的有幾間」。【25】「唉!為什麼這些都寫近來呢?不要寫這些,信徒已經知道的事。想捐自然就會來捐的。這意味著「募款」,絕對不能這麼做。」我說。幸好,提早發現,就叫他們刪除這些。
募款者備受討厭~
假如有心供養的人將會捐獻一切的。假如別人來幕款,只想捐一塊或五毛。人的心都是這樣。請看!佛陀曾有教誡過:“Yacako appiyo hoti”,乞討者備受憎恨。然後,“Yacanam rodanam ahu”,乞討即是哭。為什麼會想哭呢?是因為備受別人的憎恨啊。
【26】過去,有一位小沙彌到大臣家乞討。於是這位大臣說:「小沙彌,“Yacako appiyo hoti”,難道不知道乞討者會備受憎恨嗎?」這位小沙彌也不是省油燈,反回一句:「居士,“Yacam adadamppiyo”,不施予前來乞討者,也會備受憎恨,難道你不知道嗎?」
被乞討者會憎恨乞討者。假如乞討不到,乞討者也會憎恨對方。結果是只有相互結恨而已,沒有任何利益。隨著他有心意,想要供養而前來供養,應該是這樣才對。
【27】我到這個年齡,記憶猶存,曾向供養我四資具的居士乞討過兩次。是因為「供養四資具」的居士一直說:「我沒有向他們說過想要甚麼?」於是,有兩次跟他們要過,也開口說過需要的物品。
在瓦城,供養寺院的居士向一位法師說:「Sayadaw(即師父),需要甚麼盡管說吧」。這位師父說了甚麼呢?說:「我已經不是小孩,像小孩那樣還要討東西嗎?你們自己看著捐就好了。」接著說:「自己看需要那些部分,認為需要佈施的就佈施,我不會說需要這,或需要那」。
身為比丘與對方有“Ñati pavarita”(親戚)的關係才可以開口說想要的物品。假如是親戚關係,是可以向對方開口說想要的物品。假如對方主動邀請說:「假如需要的,師父到我這邊索供」這樣就可以向他說了。
暗示~
【28】按照戒律過生活的比丘,一旦涉及到四資具,就必須要了解這四種:一、Parikatha──巧妙語,二、Obhasa──暗示,三、Nimitta──作示相,四、Vinnatti──表示。由於想要獲得某種資具,説隱射之言詞;技巧性的來說;說暗語,所謂「暗語」是為了非獲得不可而所說的隱射之語,這都屬於“Parikatha──巧妙語”、“Obhasa──暗示”、“Nimitta──作示相”。並不是直接向對方討取。關於這個部分,還有一則「說暗語」的故事,這也可以說“Sāmantajappa”(為了達到目的而所說的話)。
故事~
有一位比丘習慣到居士家。進入到一個房舍。因為正是午餐時刻,居士必須要供養食物。但是住在這個房舍的優婆姨是不願意供養。【29】於是,故意大聲說:「這位法師用餐時間到來,米缸內又沒米,我要到別家去借。」說完就到外面。
這位比丘也賴著不走,直到這位優婆姨回來為止。就在這位優婆姨離開家的時候,這位比丘進到伙房內觀看是否真的沒米。當優婆姨回來的時候,怨嘆道:「沒人借我米,也沒有任何食物要供養法師」。
這位比丘回她說什麼呢?說:「優婆姨,我知道今天我運氣不佳。要來妳家的途中見到一條蛇。是時,以為兇兆。這條蛇的體型就像妳那房間內立起來的甘蔗一般。【30】於是,希望不讓這條蛇靠近我,我就驚嚇著急慌地尋找石頭,卻找到一顆石頭。這塊石頭就像妳那個鍋內的『棕櫚糖塊』一樣。就用這個石頭來投擲的時候,這條蛇張口獠牙,露出毒牙。這個毒牙大小就像妳那米缸內的米一樣,非常潔白。不僅如此,這條蛇濤怒著噴射毒液,這些毒液就像妳那鍋內的酥油一般」。
這位優婆姨原本以為這位師父不知道,但這位師父到處去掀開過所有的鍋子。因此,不得意切剁這些甘蔗;切碎了這些棕櫚糖塊;煮米;把酥油也加入進來,然後就共養給這位師父午餐。這叫就“Sāmantajappa”(為了達到目的而所說的話)。身為比丘,不應該這麼做。
【31】巴利文“Parikatha”是指「巧妙語」,“Obhasa”是指為了獲得某種資具而所說的隱射之語,“Nimitta”──英文叫“Sign”;“Sign”是指──譬如:當信徒來到寺院的時候,整理好寺院,或者整地,當信徒問道:「師父,這為的是什麼?」這位師父就說:「居士,這個地方要建寺院。」接著信徒再問:「有供養者了嗎?」師父回答說:「那會有出現供養者呢!」類似這樣的叫“Nimitta──作示相”。涉及到「四資具」就不應該做:“Parikatha──巧妙語”、“Obhasa──暗示”、“Nimitta──作示相”。
“Parikathā bhāsavinnatti, na labbhā paccayadvaya”是指涉及到「食物」、「袈裟」就不應該這麼做。【32】“Parikathā bhāsavinnatti”是說明,涉及到「食物」、「袈裟」等兩種就不應該說“Parikatha──巧妙語”、婉轉的話;不應該做“Obhasa──暗示” ;不應該做Vinnatti──表示。
至於「寺院」的部份是可以做暗示;「湯藥」的部份也可以乞討。在律典「戒條」中是有記載這些;是有敘述到:涉及「四資具」應行,或不應行。
如此,不允許比丘向對方「討取」。假如不是對方主動邀請,不許向人「討取」。因此,假如有人說:「不是師父主動討取,而是由信徒主動慫恿對方」。對於此事,身為嚴守戒律者來說,是「不歡喜」的。絕對不喜歡為了自己而說法誘引眾人。(續)(2012.03.14)
值得向尊者舍利弗學習~
【33】尊者舍利弗及尊者目揵連曾居於一個森林精舍。是時,尊者舍利弗犯胃痛(脹氣)。尊者目揵連問:「尊者,過去以方法能治好您的病呢?」尊者舍利弗回答說:「曾在家裡母親給我服用過將蜜、石蜜與蘇油攪均之後倒入牛奶一起煮成的營養食物。以其治好我的病。」
近處有一位神明聽到了兩位尊者的對談。於是,附身在尊者舍利弗的信徒家的小孩身上。經神婆子一問,就回答說:「假如明天供養這樣的藥給尊者舍利弗,我就放過你!」【34】信徒家中的人也紛紛回話說:「我們本來就是尊者舍利弗的信徒,供養這些哪成問題呢?」
到了第二天,因為尊者舍利弗身體不適而留在精舍,尊者目揵連托著缽就到了這位信徒家。其家人也按昨日神明的吩咐已經完全準備好,也供養了尊者目揵連。尊者目揵連也未曾省思,所以也不知道其食物的來歷。也就說,接受應供之後,帶回了這些信徒為尊者舍利弗準備好的食物。
回到精舍,「奇怪!獲得了我所說的食物。其來歷是為何?到底是自然而然得來的呢?」經尊者舍利弗省思就明白到:「經由神明的造作」。【35】於是,尊者舍利弗說一句:「尊者目揵連,此食物不清淨,不應受用。」
對方一說:「此食物不清淨,不應受用。」尊者目揵連毫無多問,取回缽之後,立刻倒掉食物。倒下了乳粥的同時,尊者舍利弗所患的病竟不藥而癒。
此時,尊者舍利弗說:「縱使我肚裡的腸子往外翻出,也不願受用不清淨的食物。」
我們縱然無法那樣修行,也應該學習、仰慕這位尊者的修行。【36】所以,說法誘引而所獲得的資具,沒有任何是清淨的。應當對此要謹慎。
雙方獲得利益~
接受對方油然生起信念而佈施,那就他也會得功德利益,自己也能夠受用到四資具。對此稱之為「如法獲得」(Dhammiyaladdha)。這對雙方皆有利益,應當要這樣才對!
假如研讀經書,就可以發現到這些內容。這對舉辦「佛學開示」的人也是一個應當留意之處。
也罷,竟然是要舉辦「佛學開示」,本來就有護持的檀那。假如聽法者想要捐獻,由他自己捐獻。【37】縱使不捐獻,也不令他感到沒有顏面。
而我這樣想過:「此事是否構成了付費才能聞法。然而,『教法』也不屬於我們的,是佛陀的教法。佛陀教法不應該來販賣。」
所以,我有說過:「不要在我的開示場合裡,販賣經書、CD。」為何我禁止呢?因為深恐別人認為我在販賣,無法接受這樣的誤會。我毫無涉及這些。
因此,舉辦「佛學開示」主要是大眾純然獲得功德利益,然而聞法者皆能身心安樂。
舉辦「佛學開示」有功德的~
舉辦「佛學開示」,相當有功德利益。正謂:“Sabbadāna dhammadāna× jināti ──一切佈施中法佈施為勝。”為別人創造有機緣聞法的作為是非常好的一件功德。正在執行殊勝功德的過程中,因為執行不當而造成過患,當然是不好的。那麼,「過程中要清淨是非常重要」應當要有如此的謹記。
優陀夷經(Udāya Sutta×)~
增支部(Àguttara Nikāya)中有一部「優陀夷經」。一時,尊者優陀夷在城中為大眾說法。尊者阿難陀向佛陀說:「見到尊者優陀夷說法」。似乎尊者優陀夷心存不淨,佛陀並不是很歡喜。照理說,佛陀本身勉勵勸人說法。雖然說尊者優陀夷是說法者,似有心存不淨。
於是,有怎樣吩咐呢?「阿難陀,不要認為為人說法是容易的。說法者必須心存純正。有五種條件。必須要以純正的心來說法。」
第一個條件是什麼呢?心必須要準備好:「自己要說法的次第」;不要說東道西。【40】確有“Anupubbikathā──循序論”。佛陀說法的時候,先說「佈施因緣」,又說「戒」,再說「天」。說完「天界因緣」之後,說「貪欲所緣的過患」。結束之後,演說「出離貪欲的利益」(Nikkhamma ānisa×sa)。聞法者的內心逐漸穩定之後,最後說「四聖諦」法。是如此循序說法。或者,可以取一個主題,依其擴充演說。
所謂「說法」,不應該說東道西;言彼論此,致使對方無法謹記。經中是這樣說明。
另一個是:“Pariyāyadassāv´”,【41】係說:自己演說的內容必須要有足夠的理由。不應該胡說八道,必須能夠有明確的理由。這是第二個條件。
第三個條件是:“Anuddaya× paicca”希盼「令對方了知佛法;令對方獲得法益;令對方增進智慧」聞法者的利益;基於心存悲愍而說法。
第四個條件是什麼呢?“Na āmisantaro katha× kathessāmi”係指不應以心存期盼利養而說法。說法可以獲得「資具」,不應以此期盼利養而說法。應當心無此類的念頭來說法。
【42】另一個條件是什麼呢?“Attānañca parañca anupahacca katha× kathessāmi”不應該抨擊任何人,也不能對自己(係指貶損自己)。不應該有類似高舉自己而貶損他人;類似意味抨擊來說法。
「心存純正」進而說法的話,就可以說「演說者心存清淨,而他所說的法也是清淨之法。」佛陀在這部「優陀夷經」中說明了這五種條件。是要有這樣的心懷正當。
要循序說法;有足夠的理由來說法;悲愍前導而說法;不應立於期盼利養的角色來說法;不應心存期盼利養;【43】不應自讚毀他而說法。
如此,心存正當;心存清淨的人才得宜為人說法。要不如此不宜說法,佛陀是這樣說的。雖謂「說法」,應足以這樣的條件才得宜說法。(續)(2012.03.24)
迦葉相應(Kassapa sa×yutta)~
另外,於《迦葉相應》 (Kassapa sa×yutta)中,佛陀還提到、提醒到的也有。佛陀將大迦葉尊者作為典範進而來說法。每位說法者以正當的心境、潔淨的心境來說法,不得有汙穢的心境。
到底這些「潔淨的心境」是甚麼呢?應當要冥思於法的功德來說法。“Svākkhāto bhagavatā dhammā”佛所說的法是正確的。【44】對於正確的法每個人透過親自修行而能夠親自體證的──“Sandihiko”。
“Akāliko”立刻修行,則立刻獲益的。“Ehipassiko”此「佛法」是屬於值得邀請自己的親友來聽聞、觀看。
“Opaneyyiko”由於立刻作意(修行),則立刻令心平靜,所以應當立刻作意(修行)。
“Paccatta× veditabbo viññèhi”有智慧的每個人各自能夠感受、了悟(此法)。
如此,為了合乎法的功德,則闡明其法的功能特性,而且是應當要如法演說。
【45】如此演說的過程中,至於「正當的心境」又是如何呢?「願我所說的法欲聞者皆能聞之」是要有這樣心懷。但願能聽聞到我所說的法。
為什麼要懷有這樣的心境呢?“Assavanatā dhammassa parihāyanti”因為所謂「法」,只要沒有去聽聞其法,便會促成「損失」。為了不致使促成「損失」就必須要說法。“Dhammassa aññatāro bhavissanti”是有能夠了解其法的人。假如了解其法,將會內心堅固;將會內心和平。假如沒有去聽法,則會損失了「法的知識」。
因此,心存:「願我所說法所有人能夠聽聞。」另外也要這樣心存:「願聞者聽聞了我所說的法之後,就能了解到法的精髓,並獲得法的覺智。【46】當擁有了法的覺智之後,願能與日如法修行。」所謂「法」即係way of life。是要如何生活?要如何起居?人生活在人世間的時候,就要了解如何與法渡日。擁有「法的覺智」的人,從生活起居為首相當會有安樂之感。所以,心存善念:「願能如法起居」進而說法。佛陀在《迦葉相應》中如此告誡過。
我們必須努力遵守這一切。現在所說的是屬於說法者要遵守的要件。而我們要努力遵守到這些要件。假如沒有遵守的話,就不宜說法。這些是說明,說法者要心存潔淨的部分。【47】假如沒有這樣的心境,即可謂說法者心存不淨。
「聞法」的許多利益功德~
「法」是要聽聞的。假如有聞法,究竟獲得什麼樣的利益呢?來到法會,聽了佛法,立刻獲得利益。到底獲得什麼利益?
“Asuta× suöāti”未曾聽聞的,則能聞之。“Suta× pariyodapeti”過去有聽過,但心中不是很清楚,現在再聽一次,內心就變得憬然清楚,已然了解了。
未曾聽聞的,就可以聽到。曾有聽聞的也更清楚明白。當清楚了過去所聽聞過的時候,則會疑惑釋然。不僅如此,將會正確地觀察。【48】對於生命就有了正確的視覺。是有這樣的說明。
然而,由於能聞法而內心使得明淨。這也可以說是,聞法者能獲得的利益。因此,應當要宣說「法」。
聞法者心存清淨~
至於聞法者要如何心存清淨呢?也就說,聞法者也需要心存清淨;也要成為有利的聞法者。「有利聞法」是指(聞法之時)就要了解到其中的要領;有關說法內容方面,不得專挑毛病及指摘。
【49】另外,不得斥責說法者,且不得對自己有貶損。
那麼,到底「指摘法的內容」是什麼?「真不知這個法的內容是甚麼樣的法內容!到底要聽哪些。」這就是指摘法的內容。
「斥責說法者」係指「到底說些什麼?殊不知所云!」這就是斥責說法者。
「貶損自己」係指「嗯!如此甚深之法,我要怎麼能夠聽得懂呢?」「不可能聽得懂的!自己根本不配此法。」不得有如此妄自菲薄,貶損自己。
【50】是說明,聞法者不得有這樣的心態。假如以這樣的心態來聽法的話,佛陀曾說過,不會獲得「殊勝之法」(道、果智)。所以千萬不要有這樣的心態。
另外一個是,聽聞佛法的時候,不要東想西想;不要去亂想。心要集中於法。心不要東游西游;不以不平靜的心(Vikkhittacitta)聽聞佛法。心要深植於法的內容進而聽聞佛法,佛陀是這樣告訴我們的。另一個是,對於「法」應要有如理作意。
具足了這些條件,聽聞佛法的當下才會獲得「殊勝之法」(道、果智)。縱然無法獲得殊勝之法,也會獲得覺智,佛陀是這樣告訴我們。
【51】關於這一點,佛陀是在《增支部.正性法則經》(Sammattaniyāma Suttam)中說的。以上是聞法者要記住的要點。不要指摘法的內容,不要指摘、斥責說法者,心不要散亂(掉舉),以平靜的心聽聞佛法,要如理作意。所謂「如理作意」,就是心要作意於法的內容。自身當中生起了「覺智」,並意思到:「就像所說的佛法那樣,就是這樣對的」需要有這樣的如理作意。
在另外一部經裡,還增加了什麼條件呢?聞法者必須要有適當的知識。不應該是愚癡者、愚蠢者,必須是有智慧的人。意思是要會思考。這就是說,必須要有能思考其是善,是惡;【52】合乎因果與否等的智慧。
另一個比較重要的是什麼呢?假如自己不知道,不要裝成好像知道。不知道就不知道;知道就知道。有些人自己縱然不知道,會裝作為:我已經知道的;會有自以為:這些我已經知道的事;我已經聽過的事;我已經謹記過的事;這全都我知道,於是心就不再焉了。不要有這樣現象,假如有這些現象心就無法潔淨。
另一部經中,還增加了什麼呢?過去佛在說法,聽聞者聆聽佛法的時候,不要反其恩惠;無論任何地方不要批評斥責。以「言語」來批評斥責,這叫「覆」(Makkha)。
(*此處翻譯者個別補充說明「覆」的意思,其與一般認知的覆藏自罪的意思迥然不同。毀損別人曾對自己的恩德,則乃其相“paragunamakkhana lakkhano”。以身業、口業毀損別人之恩德,則乃其味(作用)“Tesam vinosanaraso”。當「覆」──惡心所生起之時,行者的智慧裡會出現:隱覆不揚他人曾對你的恩德,則乃其現起“Tadavacchādanapaccupatthāno”。)
【53】所謂「覆」,即係毀損其德,譬如:「這些我都懂;這些法都無價值;這個每個人都知道的。」這樣的說法已促成隱晦其德,所以稱之為「覆」。所以「法」,縱使是已經聽聞過也得要恭敬地聽聞。是這樣的意思。
另一種是,專挑毛病來聽聞佛法。譬如,聽法的時候,「這句話是錯的,那句話是不對的,與我所知道的有出入」不要有專尋毛病來聽法。
【54】另一個是,對說法者不要有「瞋心」;不要有想要攻擊的心態;不要有專尋過患的心態。佛陀就說,聽法的時候必須要符合這樣的條件。
如此,聽法者才能成為心純淨的人,聽聞佛法的當下就獲得了覺智,到最後還能獲得「道、果智」。佛陀在這些經典中說明了這些。
難論經(Dukkathā Sutta×)
然而,應當要觀察聽法者(聽眾的性質)之後才能說法。每句話不會成為好話。雖然所說的話都是好話,但是還不會造成好的結果。所說的法與聽眾相應(符合聽眾的性質),才能成為好的結果。譬如,假如對缺乏信仰者說有關信仰方面事情,這些話對他不會成為是「好話」。假如說信仰,他就會生氣的。「到底說甚麼呀!」於是他就會生氣了。【55】因此,對沒有信仰者說信仰的話,那麼這些話不會成為是「好話」。對有信仰者來說,才是「好話」。
同樣的,對沒有持戒者說持戒內容,他就會生氣。假如說了,就不會成為「好話」。對有持戒者說持戒內容,這才成為「好話」。
另一個是,對於多聞者(有知識的人)說有關知識的話,才會成為「好話」。假如對少聞者,不喜歡知識的人說,這些人就會生起,會生起瞋心,不會成為「好話」。
另一個是,對有智慧者才能說有關具有智慧內容的話,才會成為「好話」。對沒有智慧者說有關具有智慧內容的話,他就會生起。這些話也不會成為「好話」。
【56】那麼,聽眾有缺乏信仰的、沒有持戒的、沒有知識的、不喜施捨的、沒有智慧的。對於這些人,說了有關信仰、持戒、知識、施捨、智慧等內容,這些話不會成為是「好話」。
要說「好話」,對有信仰者說信仰之事,對方就會歡喜。並自慶:「嗯!我有這樣的信念。」對有持戒者說持戒的話,對方就會歡喜。對有知識者說有知識的內容,對方就會歡喜。對有佈施者說佈施的話,對方就會歡喜。對有智慧者說智慧的話,對方就會歡喜。這一切就會成為「好話」。【57】關於這些條件,佛在《難論經》中所說過的。這些是值得謹記的事。
所以,熱愛佛法的各位聽眾,今天所說的經典總共有四部經。假如遵守這些經典中佛陀所指示的內容,那麼說法者就要遵守應要遵守的內容;聽法者就要遵守應要遵守的內容。假如符合這些條件,進而說法、聞法的話,那就兩者都有利益。
【58】說法者專注於佛法進而宣說的話,(說法的當下)也會獲得殊勝之法。尊者差摩迦(Khemaka)因為專注法進而宣說,因此就了悟了法。當然說法是為別人,但是因為專注說法,而他自己本身也獲得解脫。
這與哪些譬喻相同呢?即與船夫(ferry man)譬喻相同。船夫划著船,將渡客運載到對岸。運載是為了別人,但是他自己也同時達到(對岸)。
同樣的,說法者說給別人,自己所說的法自己聽到之後,自己也獲得利益。是要這樣才對。
所以,假如從佛陀教法基本之始能遵守的話,說法者需要淨心;聞法者需要淨心,【59】雙方心存清淨,進而說法、聞法的話,憑以自己的了知佛法;修行,就能相信可以脫離輪迴之苦。祝願大家能遵守:今天以「演說者、聽聞者皆應存淨心」為主題所說之法。(終)(2012.04.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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